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5****]QZZ[GK]20*****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泉州市第九中学校园后勤管理物业服务采购项目(20*******)
首次公告日期:20**年01月0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文件
更正原因:
修改招标文件第四章 资格审查与评标的技术项评分“项目负责人”的评分细则。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中:
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50周岁以下)具备:(1)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2)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物业管理专家资格且经验达到10年及以上时间,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及相关经验证明材料;(3)取得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颁发的垃圾分类处置专项职业能力等相关证书,须提供证书复印件。每提供一项得1分,满分3分。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投标截止日期前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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